正文 請你討厭我 — 02.

後来胡轩恒真的带我去吃饭了,但吃饱喝足後也带走了陪我好几天的猫,留下这一屋子的寂寥,在喧闹以後更加张狂。

拿着一杯从公寓附近7-11买的美式咖啡,回到住处门前却没踏进室内的打算,而是坐在门边缓缓啜饮手上那一杯温热。其实也不是特别喜欢咖啡,但也不至於难以接受。

只不过是因为微沉瘾,对於咖啡因。

我浅浅哼起,一首我忘了歌名的歌,在哼到副歌时电梯门开启了,走出的男人是和我同楼层的、我的邻居,我不知晓他的名字,甚至没说过几次话,仅有的印象的零碎,只知道是个标准的上班族、姓余。

他没太在意我,直接从我面前掠过,拿着钥匙要开自家的门,但动作停顿了下来。

「节奏错了。」

他如是说,接着示范似的哼出正确的节奏。但那是个很微小、很微小的误差,小到几乎微不可察,不过他注意到了。

「你、知道这首歌?」

「嗯,但歌名已经忘了。晚安。」

他说着的同时也开了门,礼貌性的拒绝和我继续对话就要进门。

谁知道是哪里来的冲动和不要脸,我就是一个劲的冲上去抓住他的手腕,就连我都觉得自己很莫名其妙,他还没甩开我的手再甩门骂我神经病我真该称赞这人的耐性真好。

「欸,我问你,你会不会打爵士鼓?」

虽然和婷瑀很悠闲的说我会想办法,事实上缺鼓手算是事态紧急,之前确实是有鼓手没错,但因为实在看不惯他,在前一首歌勉勉强强合作结束以後,我就直接向他挥挥手说掰掰了。

说到底还是我惹出来的,找到下一位鼓手是我的责任。

脱口而出的问题并不是非常在意回答是什麽,肯定或者否定也不是这麽重要,毕竟会不会和擅不擅长根本是两回事。

「玩过,但只是自娱性的。」

但擅不擅长就都再说,若真的惨不忍睹就再挥手说掰掰一次就好了,坏人当惯了就没什麽感觉了,至少我是这麽想的。所以我就一路拉着他到我的电脑桌前坐下,途中他的话我一句也没听,反正大概也不是很重要的事情。

「莫名其妙,我要回去了。」

早料到他会这麽说,我想我大概已经被他定义在疯女人的格子里了,所以再装疯卖傻一点好像也没什麽差了。

「听首歌再回去也没差不是吗?你就花几分钟听首歌,你就可以回去了。」

我说着,把耳机递给他,似乎是被我说服了,他意外没反抗的戴上耳机,然後我按下播放键。

他的表情先是原先的莫名其妙,接着转为怪异,最後恢复平静,等到整首歌都播放完毕後他又安静了一下,抬起头用起怪的眼光打量我,随後才开口。

「你写的?」

「你愿意当这首歌的鼓手吗?」

「你很莫名其妙。」

「嗯、常常被这麽说。」

「看得出来。」

「你不打算回答我的问题吗?」

「那我的问题呢?」

「很重要?」

「是没有非知道不可的必要没错。」

「嗯,是我写的。」

然後他就沉默了,我还在等他的回答。他大概会觉得我很奇怪,问我问题的时候不回答、不问的时候却又回答了。其实不是不回答呐,只是觉得好像没有回答的必要,所以就惯性的直接忽略了,但後来想想还是回答一下好了所以才回答的。

「我已经不打算再继续碰音乐了,所以爵士鼓什麽的,你还是另请高明吧,而且我也不是那麽专业的人。」

「为什麽不继续?」

「从一开始就只是出自打发时间的心态,现在目的达到了,而且也没有太多时间去碰鼓,所以就到此为止吧。公寓里的那组鼓也打算变卖掉了,摆着也只是占空间。」

「那,如果我买下你的那组鼓再送给你呢?」

「你是白痴?」

「你很没礼貌。」

「够了,我要回去了。」

「不需要长时间练习,只要每天练一些、最後和我们总练习几次,最後录个音就好了,真的不考虑吗?这首歌真的很重要。」

「如果真的很重要,那更没必要找个只是把打鼓拿来打发时间的人。」

「那打给我看吧,现在。」

「现在?你疯了吗?都几点了。」

「还没十点。」

我说,接着把音轨拷进MP3,抓起一旁的随身喇叭就往他的住处走。

「你闹够了没?我没时间跟你开玩笑。」

「谁在跟你开玩笑?我可是很认真的呢。」

他甩开我的手,瞪着我,相比之下我显得从容许多。我想我已经被他定义在彻底的疯子的那个区块了,但我才没在在意那个。

「只是打个鼓,又没差。」

「啊啊,烦死了,打完就给我回去。」

「嗯,好啊。不过要尽全力哦。」

似乎对我乾脆的答应感到意外,他愣了一下,但又暴躁的抓了抓头发往卧房走,而我跟在他後面。

他看也没看的就打开了灯,掀开盖在爵士鼓上的布,拿起放置在坐椅上的两支鼓棒,很深很重的叹了一口气。

「算了,也就这麽一次了。」

「我要播音乐了哦,再听一次吧,第三次的时候可以直接打吗?」

「嗯。」

「还有,应该不是就这麽一次了。」

他没来得及反驳我,我就按下了播放键,单调的钢琴填满了只有平缓呼吸声的空间,任由蔓延。他的表情意外的认真,手指在大腿上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偶尔会拿着鼓棒空敲着,似乎很认真的在思考要用什麽方式来呈现。

待音乐结束,他的视线停驻在鼓棒上、没有看我一眼,我微笑。

「要播第三次了哦。」

「嗯。」

我想,或许让一个连上班的制服都还没换掉的人在这里敲着爵士鼓有点好笑,但不管是谁,只要很认真的做某件事,就会闪闪发亮的、非常帅气呐。

「很高兴你成为这首歌的鼓手,我是亓苡倩,以写歌、创作PV为主要工作在恶劣的现实中打滚。」我向他伸手。

「我没说我要接受。」

「你要现在答应,还是被我照三餐烦最後精神崩溃再被迫答应?」

「你这是恐吓。」

「我是在寻找工作夥伴。还有,制作PV也没什麽不好的啊、看着自己参与制作的PV获得高点阅率不是很棒吗?」

「余少恩,普通上班族。」他有气无力的说着,也向我伸出手。

「那麽,我们合作愉快罗。晚安呐、掰掰。」我微笑,制式化的和他握手。

接着挥了挥手,潇洒的走了出去,也很自然的忽略掉身後的那一串咒骂。

第一次写都会爱情,如果有写得很不合逻辑的,麻烦指正了(土下座

没有存稿真的好危险(倒

小拍真是奇妙的人物呐根本不知道她在想什麽(这不是你写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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